4.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1、 熟悉电梯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掌握维护和大、中等维修程序。
2、 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电梯检查、维修、维修计划,及时处理问题,做好维修记录。
3、 负责协助劳动部门对电梯进行年检和年检。
4、 爱护电梯设备、工具和材料,对日常维护和维护的消耗品进行登记和签字,严禁浪费。
5、 认真监督电梯公司的维修项目和工作质量,检查维修质量,确认后记录存档 保管。
6、 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处理紧急停机故障。接到紧急故障后,应迅速处理 前往现场,先将被困客人放出电梯,然后排除电梯故障。
7、 正确、详细地填写维护、维护和事故处理报告,定期检查电梯的运行状况和维护记录 整理、分类、汇总,做好设备档案工作,进一步完善维修工作的规范化。
8、 做好电梯和电梯机房的清洁工作,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垃圾。
9、 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认真接受居民投诉,及时采取措施,文明操作,注重质量和效率。
10、 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维修技术,树立高度责任感,端正工作态度。;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授权不得离开岗位。如果必须离开岗位或停止电梯,应将车停在一楼,关闭操作车厢内的钥匙按钮,关闭一楼的召唤箱按钮,然后断开电源,关闭门锁;
2、对轿厢的运载重量进行监督控制,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得作货梯使用; 3、特殊情况下,不得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批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运;
4、严禁在层门开启时启动或保持电梯维修和正常运行,也不允许使用维修操作代替正常电梯操作;
5、电梯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得短接或用其他物体堵塞,使其无效,不能发挥应有的安全作用;
6、不允许打开车顶安全窗和车厢安全门装运长物件;
7、电梯行驶时,应劝阻乘客不要依靠轿厢门;
8、除电梯固有设备外,轿厢顶部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9、 在驾驶过程中,应使用扭转开关或手柄开关“打开”或“停止”,不得使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打开”或“停止”电梯,更不用说使用物体堵塞控制开关启动汽车上下运行;
10、 载荷应尽可能安全地放置在轿厢中间,以减少偏载,避免在运行中倾倒;
11、 不要使用紧急停止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12、 禁止乘客在大厅和轿门中间停留和打架,更不用说触摸控制盘上的开关和按钮了;
13、 下班后,应检查电梯,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检查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中。
三、日常检查制度
1、每天观察电梯的运行情况(上下运行、换速、开门、平层等)。).每天检查机房时,必须检查牵引机各传动部件的状况。
2、检查电机和牵引机减速箱的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控制柜、配电柜等电气设备的端子是否松动烧坏。
3、检查断路器和接触器的接触点是否有点火和拉弧。
4、检查每个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限速器的运行情况,及时加油。内外按钮是否敏感。
6、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7、检查轿厢照明和风扇。每个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
8、检查消防梯的消防功能。
9、每月检查导靴和靴衬。检查井道位置传感器等。
10、每月检查车顶检修开关及上下强制缓速开关。检查并调整钢丝绳的张力。
11、每月清洁机房,清洁车顶和底坑。检查缓冲油位和复位情况。
12、每月检查井道随行电缆。检查平衡链的悬挂和旋转。
13、每月检查厅轿门的相关尺寸,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14、每月检查和调整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和制动器闸瓦的工作状态。
15、每月清洁地坎滑道的卫生和杂质,防止门和轿厢门堵塞。
16、每月检查和调整开关门机构和上下端站的换速和限位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必须记录并存档电梯整机性能的调整和检查。
四、维修制度
1、电梯维修必须遵守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2、电梯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和专业维护。电梯应至少每15天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一次。
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承担,专业维护应与具有电梯维护资格的专业维护单位签订维护合同。
4、电梯的每次维护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修单位索取维修记录,并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存档。
5、日常维护记录由本单位电梯操作人员填写,记录内容每月底提交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保管备案。
6 、电梯的日常维护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维护应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和周期进行。
7、重大电梯项目的维修应由合格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包有关单位处理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严禁投入使用有事故隐患的电梯。
五、定期报检制度
1、建立本单位电梯使用登记表。新电梯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2、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年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电梯检查计划。并在安全检查标志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机构提出定期检查要求,并及时通知维修单位配合现场检查。
3、如需变更使用情况(如报停、报废、拆除等),应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变更情况,并抄送相应的检验机构。
4、对于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督促维修单位进行整改。如需复检,整改后应及时通知检验机构复检。对于不需要复检的一般整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还应督促和落实维修单位整改到位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控和使用。
5、在收到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标志后,将安全检验标志张贴在设备的显著位置。
6、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好电梯钥匙的交接,确保正确使用,特别是防止电梯钥匙 丢失和误操作。
2、 未经业主管理部门人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电梯钥匙。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3、 电梯维修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借给非相关人员。
4、 使用电梯钥匙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放回原处。
5、 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维修钥匙、机房钥匙。
6、 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要注意: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要看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下部, 防止踩空;上轿顶前先停开关,然后把电梯放在维修位置,确认可以上轿顶后再上轿顶。
七、相关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操作人员在独立从事相应工种之前,必须持有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书。
2、电梯操作人员培训包括:外包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
3、用户应建立此类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档案,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电梯操作人员的更换考试,以保持操作证书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电梯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国家电梯法律、法规、规章;分析电梯事故案例;学习电梯相关技术知识。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包培训(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培训的,报销相应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制度予以处罚或者扣奖。
八、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1、电梯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发生特殊重大事故或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市质量监督局负责人报告,直至市长负责。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事故概况。
2、现场负责人应认真组织穷人救援演习,并向市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办公室报告备案。模拟被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拨打轿厢内的维修电话向电梯维修单位求助。 3、现场保护 为了进一步调查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和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应注意保护现场,未经救援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除非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物品外,不得破坏现场。现场物体必须移动,最好提前摄影保存原始性。要妥善保护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4、及时联系被困人员,安慰被困人员不要惊慌,保持冷静,静静等待救援,不要拉门或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汽车(指汽车不平,电梯门打开)。
5、迅速联系电梯维修单位,告知电梯被困。如果暂时无法联系,或维修单位救援人员无法及时到达,可直接拨打110,请专业救援单位救援人员前往。
6、尽量确认被困人员的轿厢位置,防止其他在电梯外等候的乘客对设备采取非理性行动。在一楼和故障层设置护栏,防止事故发生。
7、如果被困人员中有受伤或患者,应做好其他救援准备。
8、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照“松闸盘车救援程序”进行。
九、档案管理制度
用户应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变更用户时,应随机移送技术档案。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特种设备登记表;
2、设备及其部件的随机出厂文件;
3、安装、大修、改造记录及验收资料;
4、记录运行使用、维护和常规检查;
5、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6、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