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管函〔2021〕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管理部),为进一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1年工作计划》〔2021〕423号)要求现组织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网络一体化创新、平台一体化创新、安全一体化创新、园区一体化创新四类17个具体方向,选择多个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其中,本试点示范所涉及的园区是指地理范围明确、产业相对集中、城市及以上管理的工业园区和工业园区。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可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工业园区经营管理机构等。申请人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和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下列一个或多个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国家新工业化示范基地、工业稳定增长、转型升级成果明显的市(州)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验收;三是革命老区项目;四是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一体化项目。
(3)已列入早期试点示范项目,仍在示范期内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得重复申报,未通过验收或验收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不得申报,未建设或在建项目不得申报。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每个申请项目涉及不超过一个试点示范方向。申请人应对单位资质和项目申请书(附件2)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认证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请材料。
(5)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局推荐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中央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下属单位不占领土指标,可以直接提交,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各单位推荐的项目按优先级排序。
三、工作流程
(一)请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一式五份)和电子光盘(同步发送到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2)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试点示范申请和视频材料,选择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方式
网络类、园区类:刘东坡010-6602790
平台类:陶 元010-68208191
安全类:刘 震010-623086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2B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081
邮寄联系人:金月含010-621080160
附件:
1.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21日
广州鲁邦通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致力为行业客户提供软硬件结合的5G+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通过设备物联、机器人乘梯、设备售后管理系统、电梯物联网等产品和服务,助力电梯及特种设备、医疗设备、机器人、环保设备、环卫设备、电力设备和水务设备等工业客户进行后市场服务的数字化转型,降本增效,开启利润增长的第二曲线。